1. 首页 > 游戏攻略秘籍

游戏动态照片被骗 游戏里照片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2-17
摘要:一、我在网络游戏中被骗了,!!请问..我报警有用么有的报警网站:可以用目前针对网络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刑法》285条,286条、287条及第17条第2款,和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下面摘抄:一、概念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游戏动态照片被骗 游戏里照片

 

一、我在网络游戏中被骗了,!!请问..我报警有用么

有的

报警网站:

可以用目前针对网络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刑法》285条,286条、287条及第17条第2款,和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下面摘抄:

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全部权。有些犯罪活动主题,虽然也运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全部权。因此,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少妇、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民族、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和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大,没有超出社会忍让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和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标准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标准一定是财物的全部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取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标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和处分觉悟。作出这样的标准是为了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言败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然而,给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取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运用欺诈方式骗取财物,但同时付款了等于价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真诚的侵害,不标准发生财产损害。大家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运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付款了等于价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和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运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离家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职责年龄、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本罪和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和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缘故,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和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物品,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正目的、双方的关系、事务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和集资办企业因折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折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不同差异。

(二)本罪和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运用骗术,后者也也许获取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然而,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标准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民族职业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主题,是损害民族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几许的限制),还包括职业、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民族职业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民族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主题,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民族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守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守则处理。

(三)本罪和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和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和对象上均有差异,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顶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难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壹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运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主题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灵魂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全部,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和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影响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缘故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顶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进步状况,并思考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职责,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顶尖人民法院备案。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运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少妇、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民族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其中一个,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职责: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司法解释〕

顶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难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主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面内容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下面内容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多少具体难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壹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运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主题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灵魂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全部,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和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影响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缘故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顶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进步状况,并思考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职责,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顶尖人民法院备案。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思考。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主题,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全部,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主题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本解释中运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行为发生时民族外汇管理局公开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顶尖人民法院、顶尖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难题的解释》(199.10.20法释〔1999〕18号)

第六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第」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顶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难题的解释》(2000.5.12法释〔2000〕12号)

第九条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运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玩家为买游戏账号被骗458万,游戏里的骗子都有哪些诈骗套路

这位玩家由于想要在游戏中买到“极品”账号,通过一些方法联系到了这个代练,这个代练发现这个玩家特别相信他,就动了歪心思,利用账号异常为理由,让玩家多次购买账号,这名代练一人扮演多个人物,让这位玩家上套,自己从中赚取了大量不义之财。

游戏本就是个虚拟空间,有些人就会利用这个平台进行诈骗。大家平时最常见诈骗套路有这么几种,第一种就是游戏币充值,很多游戏中都有这样壹个方法,由于随着游戏升值,或者玩家对于游戏中一些装备需求越来越大,商家就会利用这个心理对玩家进行诈骗,而且我发现身边很多男孩每年在游戏中所充值金额特别大。

第二种就是代练诈骗,很多人为了充面子,或者想要游戏中一些相对稀缺装备等,就会寻找代练,给予一定资金,让代练帮自己玩。很多人也会通过这个方法挣钱,然而避免不了一些人就像这个案例一样,就野心越来越大,利用顾客心理,对顾客进行诈骗,尤其是一些有钱人,平时觉得是小数额,不会放在心上,然而长时刻积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数额。

第三种就是随意将自己游戏账号给予他人,不要随意相信游戏中所认识人,还是自己啥子都不了解情况下,随便将自己信息暴露给他人,由于现在很多游戏在进入时都是需要个人信息,还有游戏中有自己兄弟,一旦将自己账号给了不认识人,有也许让人通过自己账号对兄弟进行诈骗。

这三种平时都很常见,游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本就是消遣娱乐方法,万万不可深陷其中,给了骗子可乘之机。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涉及到金钱交易,一定要小心谨慎。

三、网络游戏充值被骗警方怎样处理

法律解析:网络游戏充值被骗警方会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诈骗方式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